继承登记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手续:
1.继承人需要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,办理房产继承公证。要递交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、继承人证明、继承人的身份证明、被继承的房产证等资料;
2.继承人需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,办理房产继承手续。要递交房屋所有权证书、继承公证、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、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。
(相关资料图)
房产继承过户要交以下费用:
1.继承权公证费用;
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%来收取,最低不低于200元。
2.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;
3.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:由房屋评估价0.05%的合同印花税、100元的登记费、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。
4.契税
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,免契税,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、房屋权属的,需要缴纳契税1.5%。
三、继承房子过户需要15至30个工作日。找法网提醒您,房产继承过户需持身份证、户口本、房地产权证、继承公证书、房屋测绘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,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,房地产交易中心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,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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